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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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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部門發布《關于支持光伏發電產業發展規范用地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》
3月28日,自然資源部辦公廳、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辦公室、國家能源局綜合司發布《關于支持光伏發電產業發展規范用地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》
3月28日,自然資源部辦公廳、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辦公室、國家能源局綜合司發布《關于支持光伏發電產業發展規范用地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。
《通知》指出,鼓勵利用未利用地和存量建設用地發展光伏發電產業。在嚴格保護生態前提下,鼓勵在沙漠、戈壁、荒漠等區域選址建設大型光伏基地;對于油田、氣田以及難以復墾或修復的采煤沉陷區,推進其中的非耕地區域規劃建設光伏基地。
《通知》強調,新建、擴建光伏發電項目,一律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、基本草原、Ⅰ級保護林地和東北內蒙古重點國有林區。光伏方陣用地不得占用耕地,占用其他農用地的,應根據實際合理控制,節約集約用地,盡量避免對生態和農業生產造成影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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